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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优促”活动专刊之五
双滦区法院高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获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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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4-12 08:46:24 打印 字号: | |

4月11日,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亲属给双滦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盛赞执行法官公正高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4年,崔某某就职于承德市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因发生工伤事故,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纠纷。该案经承德市双滦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崔某某经济补偿金、押金、社会保险补助和各项工伤待遇款115000元。协议到期后,该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为此,崔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其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另一方面,对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进行说法释理教育,向其发放失信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说明如在期限内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社会信用会受到严重影响,在办理业务、申请银行开户、贷款等多方面将受到限制。该公司最终在法律权威及法院强制措施的震慑作用下,履行了义务。执行法官仅用了一周时间,将115000元赔偿款全部落实到位,及时交到了崔某某手中。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