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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六环” 打造司法为民“同心圆”——双滦区法院全方位司法服务基层群众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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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1-09 14:27:5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为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实现纠纷的有效分流,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双滦区法院结合落实“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和“法官进社区”活动要求,按照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的广泛度和距离远近,探索建立以“为民”为中心,强化司法服务环节,以法官入村进社区、巡回审判、一乡(镇)一法庭、诉调对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为“六环”的“一心六环”网格化服务群众工作架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让“为民”有平台有载体,让“公正”不迟到不缺席,受到了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各大主流媒体给予高度评价,省法院、市人大、市委政法委等主要领导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推行“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的背景动因

近年来,双滦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优化司法服务理念,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众、惠及民生。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不断增多,且日益复杂,人民法院面临着受理案件数量日益增多而法院人员不足,纠纷解决主体需求多元而社会纠纷解决渠道匮乏,群众对司法的期望增大而司法能力有限等问题。特别是涉及重点项目占地搬迁、城市建设拆迁、土地承包等事关经济发展、民生利益的各类纠纷,涉及人员多,处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社会稳定形势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这一形势,在现实国情和社情下,如何定位司法的运行方式,更好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如何把群众路线落实到司法活动中,让司法贴近群众,让群众走进、参与、监督司法,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人民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构建中,如何正确认识自身的角色,实现自身的价值?如何从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根源出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协助基层组织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带着问题看问题,双滦区法院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澄清了模糊认识,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转变。一是由追求高结案量向追求无诉、少诉理念转变。新时期人民法院价值不是审结了多少案件,应是体现在化解了多少纠纷。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应更加重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通过各种可以利用的渠道和方式,构筑更加完备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的和谐化,达到无诉或少诉的理想状态。二是由传统被动审判模式向科学能动司法模式转变。片面强调司法的消极性、不告不理的司法观念已经不能适用现实国情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需要。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坚持被动司法打好主动仗的能动观,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主动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由机械办案、孤立办案,向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转变。三是由单纯法律思维向法律思维和政治思维相结合转变。人民法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人民法院不仅要破解面临的立案难、执行难、信访多的司法难题,更为重要的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正值此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德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设“一乡(镇)一法庭”和“法官进社区”活动,双滦区法院党组的思考正与这一要求不谋而合。在双滦区委和政府支持下,以落实“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和“法官进社区”活动为契机,以创新回应社会司法需求的司法服务机制为切入点,探索建立以“为民”为中心,强化司法服务环节,以法官入村进社区、巡回审判、一乡(镇)一法庭、诉调对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为“六环”的“一心六环”网格化服务群众工作架构。

二、推行“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的职能设置

(一)根据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推进“法官入村进社区”工作,打造司法服务第一环。积极推进“法官入村进社区”工作,在辖区63个行政村和25个社区居委会设置联系点,明确社区(村)法官,做到电话上墙、职责上墙、照片上墙。社区(村)法官实行定期与随时服务相结合,利用工作及业余时间服务社会,主动承担化解矛盾、释法答疑、法制宣传、回访帮教、司法建议、民意沟通等职能,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建立社区(村)法官制度、社区(村)司法联络员制度,健全与基层组织沟通联络机制,通过了解社情民意、定期走访调研、参与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指导人民调解、开设法律讲堂等方式,促进辖区居民自治和民主管理。

(二)根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打造司法服务第二环。按照点与面相结合、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便民与规范相结合的要求,成立巡回审判庭,依托6个基层法庭、88个巡回审判点,构建以巡回审判庭为圆心,以基层法庭、巡回审判点“二点一线”为半径的便民诉讼“同心圆”,实现巡回审判全覆盖。巡回法庭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田间地头、农村院落、工厂车间、学校社区巡回办案,使法院所维护的公平正义变成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巡回审判实行“三就地”原则,即: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执行,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为老百姓提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帮助,解决群众到法院打官司交通不便、费时、费力的困难。在解决老百姓纠纷的同时,组织群众旁听,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根据社会综合治理的需要,实化一乡(镇)一法庭,打造司法服务第三环。积极推进法庭职能转换,大胆探索,在通过严格执行省法院确定的“一乡(镇)一庭”六大职能和双滦区法院出台的《关于发挥一乡(镇)一庭职能实施意见》、《一乡(镇)一庭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乡镇不同特点、人民群众不同需求,不断延伸服务职能,构建起以“一乡(镇)一庭”法官为主导,以各村的人民陪审员、诉外调解员、信访联络员、司法协助员和执法监督员为主力的社会矛盾综合调处体系,大力开展调处纠纷、法制宣传、司法确认、指导民调、联络人民陪审员、参与综治等活动,在便民利民的同时,通过多元化非诉手段,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根据案件繁简分流的需要,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打造司法服务第四环。为实现诉讼和非诉讼机制的衔接,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室,设立导诉台,在不违背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主动说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便利、快捷、不收费和有利于纠纷当事人之间和睦相处的优势,劝导、帮助当事人首先选择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解决纠纷。针对不同纠纷的性质,及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把社区法官没有或不能化解的纠纷,通过繁简分流、专业调解等方式进行流转,使其成为最大的纠纷解决平台、集散地和调节站,做到“案畅其流”。

(五)根据扩大司法服务受众面,组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司法服务第五环。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把诉讼服务搬到互联网上,并把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结合起来,对诉讼服务理念进行更新和升级。双滦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从传统单一的查阅静态信息,拓展到了为公众提供27项互动服务内容,包括诉讼指南、风险告知、交通指南、法庭指引、诉讼文书格式、诉讼费计算以及法律法规查询等12项静态服务,还包括预约旁听庭审、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申诉信访、庭审直播、材料收转、网上立案、裁判文书上网等15项动态服务。同时,完善服务功能,以诉讼服务平台为支撑,探索微信解答纠纷、网上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新方式,提高互动和服务水平,打造名副其实的网上法院,实现足不出户享受司法服务。

(六)根据破解“六难三案的需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司法服务第六环。先后投资180万元,精心打造350多平方米集公开化、规范化、科技化、便民化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针对破解“六难三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立7个服务窗口、4个接待室、2个温馨调解室、1个远程视频接待室和各类信息查询平台,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部门的服务资源和职能,有效剥离程序性和非实质性事项,切实做到了“一站式”服务。同时从细节入手,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需,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真正实现“八个有”,即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约见有人排、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切实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三、推行“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的运行管理

双滦区法院紧紧围绕“四个到位”着手,全面落实和推行“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

一是平台到位。根据“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要求,按照“便民、规范、快捷”的原则,实化了六环“平台”。如为落实“法官入村进社区”工作在辖区63个行政村和25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统一的社区法官工作室;为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成立了巡回审判庭;各乡镇实现一乡(镇)一法庭全覆盖;成立诉调对接室,做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协调、一案一跟踪;组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司法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化管理,倡导一站式服务,当事人可以一次性完成除正式开庭以外的审前17项诉讼活动,为优质司法服务提供物质保障。

二是制度到位。为确保“一心六环”网格化服务群众工作架构取得实效,双滦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执行到位,提升工作质效。如《关于发挥一乡一庭职能实施意见》、《一乡一庭工作制度》、《关于开展法官入村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暂行意见》、《关于诉前调解实施意见》等27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人员到位。为切实开展好“一心六环”网格化服务,双滦区法院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分工,统筹安排,选配4名具有正科级、2名具有副科级待遇,政治强、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将全院3/4以上的审判力量配备到司法服务一线,为优质司法服务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四是管理到位。在管理模式上,积极推行“精细化综合管理”模式,即以严密健全的制度体系、缜密周到的工作安排、严格细致的检查督导、严谨扎实的业务监管、建设精英队伍,打造精品工程。一是日常管理程序化。我院为各个岗位、节点设置程序规范,执行时按图索骥,水到渠成。二是督导落实经常化。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的督导考查领导小组,定期督导、定期通报。同时在落实和推行“一心六环”网格化服务群众工作中,全院各部门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一盘棋”模式,做到了整合资源,优化配合,避免了对业务庭办案法官力量的削弱,同时有效防止了“分工越细、扯皮越多”的怪现象。

四、推行“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的深刻变化

双滦区法院推行“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提高了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使双滦区法院司法形象得到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得到较为全面的满足,双滦区法院正日益成为实现社会“善治”的一支重要力量。

——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质效。法官主动走出法院,充分利用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等社会精英人士熟知社情民意、了解纠纷背后成因与结症的优势,巧妙地运用调解这一致胜法宝与当事人合意这一正当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目标。此外,借助人民陪审员、诉外调解员、信访联络员、司法协助员和执法监督员的力量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送达难、取证难、执行难等现实难题,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困难,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20161-7月份,双滦区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71.96%,同比上升2.45%;自动履行率74.6%,同比上升了1.7%。借助各方力量协助送达227次,协助调解169次,参与执行78次,有效缓解了人民法院人员不足的矛盾。

——促进了人民法院的司法认同。“一心六环”网格化司法服务,让法官沉下身子、深入基层、靠近群众、改变司法作风,借助“一心六环”网格化服务架构,与当事人和社会群众面对面地沟通,心贴心地交流,阐释法律,诠释法理、情理、事理,从而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司法公信力得到社会进一步认可。2014年、2015年,经独立第三方对全省190家法院进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双滦区法院连续两年位居全省法院前10名,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荣立2015年度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

——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功能。通过司法职能,发挥引导、推动、协调、支持等作用,积极开展调处纠纷、法制宣传、司法确认、指导民调、联络人民陪审员、参与综合治理等“份外”工作,维护了社会秩序,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20161-7月,通过“一心六环”各平台,妥善化解诉外纠纷1775件,提供法律咨询1321人次,共为承钢、滦电等13家企业,双滦第一小学、双滦第三中学等5个学校送法23次,培训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299人次。

——推动了多元化解纠纷的完善。“一心六环”网格化服务群众工作架构,让法官拓展了纠纷解决的视野,实现纠纷渠道从单一走向多元,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大调解机制构建之中,培养和壮大了各种纠纷解决主体,健全和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做到信息沟通顺畅、职能优势互补、职责定位清晰、工作互动衔接。2016年1-7月,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1635件;诉内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36件。连续三年,双滦区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与上年度持平状态,有效减少了成讼比例,遏制了案件上升趋势,缓解了审判压力。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