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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遇歹徒不惊慌 弱女智勇擒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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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11 14: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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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未遂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董红发在实施侵害时被当场抓获,因为他遇到了机智、勇敢的被害人的反抗。 2005年1月18日凌晨,被告人董红发走到本市涧西区工农乡兴隆寨村兴隆酒店门口,看到女青年陈某(19岁)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后,便生歹意,尾随陈至暗处,将该陈抱住强行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陈极力反抗,并大喊救命,被告人董红发卡住陈威胁说:“你再喊掐死你”。陈为拖延时间便说要给董红发钱,欲逃脱。被告人董红发又抱住陈施暴,被陈用防身的水果刀划伤面部和手部。被告人董红发把水果刀夺下扔掉,将陈按倒在地,强行摸陈的胸部及下身,附近群众听到呼救声即报警,被告人董红发被赶到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董红发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比照既遂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董红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