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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裁定 两被告人被判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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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11 14:48:23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上午,被告人蒋龙贤、张胜付拒不执行裁定一案在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蒋龙贤、张胜付系固始县城郊乡岳桥村农民,因在该村204省道边违章建房,固始县国土资源规划局于2004年11月28日分别下达0024号、0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04年12月7日向固始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固始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6日分别作出(2005)001号和005号行政裁定书,决定强制执行。2005年1月19日下午2时许,法院行政审判庭组织人员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人蒋龙贤、张胜付拒不执行裁定,并厮扯、殴打多名执法人员。其行为正好被现场采编新闻的固始县电视台记者录制,法院调取后并当庭播放,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 合议庭经合议,当庭判决被告人蒋龙贤、张胜付有期徒刑各六个月。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