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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无道酿苦果 盲目轻信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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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1:43:28 打印 字号: | |
日前,新野法院审结一诈骗案,被告人丁某以给他人找对象为名骗取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丁某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上学,交不起学费,就想着去骗人家点钱。于是,丁某就到本村的光棍魏某家中对魏某说:“我给你找个老婆,得要4000元钱。”魏某觉得钱多,不同意,又过两天,丁某又去找魏某一块到邻村干活,到半路上,丁某顺手指着迎面过来一个骑自行车的、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对魏某说:“就是这个女的,你看行不行!”魏某一看,当即表示同意。丁某就以此为名,到魏某家说:“那女的也同意你们的事了,得先拿500元买衣服,后又以此为名多次编造种种理由向魏某索要现金几千余元。丁某获赃款后,给孩子交学费,买家具、农药、化肥等消耗待尽。而给魏某讨老婆的事却没有结果,魏某追随其后。丁某又以替魏某到云南找工作为名,让魏某拿路费,同自己一起到云南昆明市昆船工业区建筑队干活,并许诺在当地再给其讨个老婆。到云南不多日,丁某因水土不服,便扔下魏某,一个偷偷返回新野。案发后,丁某被依法逮捕,新野县法院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