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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投毒报复 被判刑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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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9 1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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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如害已"、"聪明反被聪明误",这话用在杜金萍身上恰如其分.杜金萍为达到报复他人的目的,投毒害人,并以为自已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其结果自己身陷囹圄,被判重刑十三年,面对判决书,杜金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杜金萍系柘城县老王集乡农民,因家庭琐事与其婆弟徐某长期不合,伺机报复.2004年3月31日下午,杜金萍乘徐某家中无人之机,携带自已以前存放的含有毒鼠强成份老鼠药,从徐某家大门下钻入院内,将鼠药撒在橱柜里的烧饼上,当晚19时许,徐某之妻、儿子、女儿食用杜金萍投毒的烧饼后,三人中毒,经及时抢救三人脱险,经法医鉴定,徐某的儿子、女儿中毒后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金萍明知鼠药能够致人死命,为报复他人,虽然采取投毒的手段,但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