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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了一元钱 涉嫌伤害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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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1:25:17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愿赌服输”,但在中原区朱屯农贸市场以卖面条为业的犯罪嫌疑人袁宝华在打扑克牌中输给他人一元钱后却“红了眼”,并用刀将他人扎成轻伤。2005年6月8日,犯罪嫌疑人袁宝华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现年27岁的袁宝华系重庆市云阳县帆水乡双福村农民。几年前,袁宝华到郑州打工,在郑州市中原区朱屯农贸市场以卖面条为生。2005年5月20日13时许,袁宝华在中原区朱屯农贸市场同卖菜的李海峰、卖蛋糕的李秀荣、卖土产的王亚伟在生意空闲时,四个人凑在一起打扑克牌(推拖拉机)进行赌博娱乐。打牌结束时袁宝华输给王亚伟一元钱,袁宝华便拿出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给王并让其把钱找开,王亚伟说面值太大他找不开,让袁宝华给自己零钱。这时,一旁李海峰看见两人因1元钱而争吵,为了息事宁人,就说,“都别吵了,来,我给钱找开”。要把袁宝华给王亚伟的100元钱拿走换成零钱,袁宝华见李海峰多管闲事,就骂李海峰:“你敢动老子的钱”。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进行撕打,在撕打过程中,袁宝华拿出一把水果刀向李海峰左胸部刺去,将李海峰左胸部刺伤。经郑州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2005公法医活鉴字第3301号)李海峰左胸部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2005年5月21日,袁宝华被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袁宝华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