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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威公然抗法 触刑律入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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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1:23:21 打印 字号: | |
为个人的非法利益,公然煽动不明真象的群众殴打执法人员、砸坏执法车辆的狂妄之徒王某,近日被押上了禹州市法院的被告席,并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系禹州市某乡农民。在该乡卫生院院长牛某带领工作人员,前往王某家取缔其丈夫曹某无证行医时,被告人王某及曹某对牛某等人围攻漫骂,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砸坏执法车辆。当该乡派出所民警对王某的丈夫曹某依法传唤时,王某及曹某对公安人员又打又骂,阻碍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并致两名公安民警轻微伤。 禹州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