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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交警值勤又站岗 招摇撞骗获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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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1:11:19 打印 字号: | |
6月7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郭治国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4年10月份,商丘市宁陵县阳驿乡郭屯村无业人员郭治国私自购买一套交警制服及警用标志,多次着交警服装在商丘市303汽车站附近冒充交通警察值勤站岗,并以交警身份三次分别骗取出租车司机程某人民币50元,车用录音机一部,价值人民币70元,星辰牌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600元。手机销赃得款人民币300元,赃款全部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治国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人民警察进行欺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