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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人免刑罚骗钱 构成诈骗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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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1:07:13 打印 字号: | |
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农民夏运良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以能为其它违法者办理取保候审或免受刑事追究为名弄点钱花也触犯了法律。近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夏运良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4年2月至12月间,梁园区谢集镇叶庄村村民王某因涉嫌盗窃批捕在逃。被告人夏运良以能为王某办理取保候审,使其免受刑事追究为名,先后多次骗取王某之父人民币37700元和一口价值800元人民币的棺材。 2003年2月,梁园区平原办事处北范庄村民徐某的爱人霍某,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被公安机关传唤。被告人夏运良以能为霍某说情,使其不受刑事追究为名,骗取徐某人民币15000元。 2002年8月至10月间,梁园区王楼乡石庄村民石某一、石某二和王某等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关押。被告人夏运良又伙同他人以能为三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为名,先后多次骗取叶某、薛某共计人民币10000元。 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