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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闹市抢劫 一言不发也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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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1:03:49 打印 字号: | |
三名来自吉林、安徽不同地区和城市的聋哑人,在郑州市的红绿灯路口,以“拍车门”方式,专门以女司机为抢劫作案对象,并抢走一女司机价值3400余元的财物。虽然三聋哑人被多名群众看到在闹市以“拍车门”抢劫后逃跑,但三人被抓后,始终不承认自己抢劫,并均以昨天刚到郑州为由进行辩解。但“零口供”终究敌不过众人的指证。2005年6月1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宋伟、张艳双、肖西军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批准逮捕。 三名犯罪嫌疑人宋伟、张艳双、肖西军均系聋哑人,无业,都是文盲,其中宋伟、张艳双来自吉林、肖西军来自安徽。2005年5月24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宋伟、张艳双、肖西军预谋后窜至郑州市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北侧,伺机作案,看到李某驾驶黑色桑塔纳轿车在该路口北侧等红灯后,宋伟趁机打开该轿车的左前门,拉打李某,分散了李某的注意力。张艳双迅速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将车内正副驾驶座位中间的一黑色提包掂走后逃跑,之后将该包交给在附近公交车站接应的肖西军。李某发现被抢后,大声呼叫并追赶,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将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经清点,李某被抢走的帕佳图提包内有现金538.6元,三星牌E708型手机一部、怡声牌MP3一部等物品。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鉴定,被抢走的三星牌E708型手机、怡声牌MP3、帕佳图提包共价值2918元整。被抓后,三名聋哑人均“辩称”,昨天刚到郑州,不知道为什么被抓,与其一起被带到公安机关的那两个男青年自己均不认识。 但是被抢人及目击者的证言却成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宋伟、张艳双、肖西军最后被批准逮捕的证据。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宋伟、张艳双、肖西军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三名犯罪嫌疑人虽不承认其抢劫,但从其实施犯罪到逃离现场直至被抓,有被害人及多名目击案发经过的证人证明,并有三人被当场抓捕归案等证据证实,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其三人共同对他人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故认定三名犯罪嫌疑人宋伟、张艳双、肖西军构成抢劫罪证据确凿充分,据此依法对宋伟、张艳双、肖西军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