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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人“圆房” 谁料坠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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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0:56:11 打印 字号: | |
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市罗庄镇妇女张某有期徒1年,缓刑1年。 2004年秋,该市罗庄镇农民张甲以结婚为名,将一名为叶子的山东籍女孩骗回邓州,卖给邻村的刘某为妻。因叶子拒不与刘“圆房”,刘便喊来张某帮忙,强行将该女按倒在床上,企图强奸,但终因叶子极力反抗,刘某没有达到目的;后来,刘某又多次对叶子实施了强奸。2004年11月11日,叶子乘刘某不备逃出,被当地公安机关营救。 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为,张某以暴力手段帮助他人企图奸淫妇女,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遂,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甲、郑某也分别因拐卖妇女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年。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