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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招工手续骗财 未得逞换来两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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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10:43: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发旺有期徒刑2年。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官道口乡农民刘发旺,2004年2月,到登封市寻找骗财门路。当他听说该市有一些待业青年因找工作而苦于没有门路时,便冒充某公司人事经理,以给登封市青年赵某、唐某安排工作为名,使用伪造的招工手续,先后多次骗取二人现金共计21000元。7月1日,得到赃款正准备外逃的刘发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发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