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所有栏目
法院概况 [管]
|--法院简介
|--院长致辞
|--机构职能
|--荣誉展台
|--审判委员会组成
|--法官名册
|--工作职责
|--工作流程
|--法院领导
新闻中心 [管]
|--图片新闻
|--法院动态
|--媒体报道
|--案件快报
|--执行动态
|--报告与统计
诉讼服务 [管]
|--开庭公告
|--交通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文本
|--风险告知
|--办事流程
执行公开 [管]
|--执行快讯
|--执行法律法规
|--执行曝光台
审务公开 [管]
|--法院工作报告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法院文化 [管]
|--法官风采
|--摄影书画
|--廉政建设
|--文体生活
专题报道
司法研讨 [管]
|--调研园地
|--审判研讨
|--案例指导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执行公开
审务公开
裁判文书
庭审公开
法院文化
专题报道
司法研讨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讨
>
案例指导
知法犯法包庇贩毒 一派处所长被判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2-09 10:00:44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7月18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一起徇私枉法犯罪案,被告人王波身为派出所长,知法犯法,包庇他人贩毒行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王波曾任新乡市公安局某小区派出所副所长。2000年8月,在办理一起吸毒案件时,他将涉嫌贩卖毒品的李某传唤到派出所,后因证据不足未对李某做任何处理,二人由此结识。2002年11月,王波通过李某购买板材,李某代其支付了部分货款,王波对李某充满了感激。 2002年年底的一天夜里12时左右,李某的手下运送毒品时,与他人发生殴斗,王波到达现场后,明知现场有毒品交易,但碍于李某的面子,仅将事端平息了事,使李某逃脱了法律制裁。不久,王波又一次碰到李某的手下贩卖毒品,这次他将购买毒品的一方带至派出所,对李某及其手下未采取任何措施,使二人又一次逃避了法律追究。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