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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骗钱财 触犯刑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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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9 09: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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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急于发财,竟然冒充警察、谎称其亲属在省委接待处、三七一医院等单位担任要职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危害社会,最终却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2004年9月份的一天,河南省原阳县师砦乡的待业青年刘军,身穿假警服,乘车来到河南省封丘县王村乡火王庄村找到一女青年王某,谎称:自己是新乡市新华(现卫滨区)分局的民警,其父刘树忠在原阳县符离集任派出所所长,其叔是省委接待处处长,其表姐夫史树国任新乡市三七一医院副院长,表示可以安排王某到三七一医院工作。王某信以为真,随后刘军便以为王某安排工作为由多次诈骗其现金共计26578元,刘军得款后挥霍花去。 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军冒充人民警察,采取欺骗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