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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玷污了蓝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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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09:48:50 打印 字号: | |
2004年12月29日17时,在河南省内乡县中医院实习的中专毕业生李小鹏,相邀女朋友在该县城毗邻的湍河河堤上散步,该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第一警务区时任治安联防队员的赵海峰、辛建伟发现后上前盘问,提出要对李治安处罚3000元。李再三求情,并掏出20元塞到辛口袋内说“买包烟吸”,赵、辛二人才决定对李罚款200 元,让李第二天交到警务区。 李回宿舍后,把被罚情况告诉同为实习生的常虎、彭红雨,李怀疑赵、辛是假警察,让常、彭二人一起去看看赵、辛证件。返回河堤后,李、常、彭三人遇到赵海峰、辛建伟,提出要看赵、辛警官证,但赵、辛不让看(其实根本没有),赵称要与刑警队联系,并开始拨打号码。李小鹏即抽出腰间事先携带的菜刀,朝赵右手砍一刀。赵躲闪中跑下河堤,李追上用刀朝赵身上乱砍。此时常虎、彭红雨在河堤“教训”辛建伟,辛跪地求饶。李小鹏让辛建伟解下赵海峰皮带勒赵脖子,皮带拽断后,辛抓住赵双脚,李死掐赵脖子,欲置赵于死地,后认为赵死之后,四人逃离现场。苏醒后的赵海峰极力呼救,被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赵海峰伤情已构成重伤,伤残程度为六级。 2005年6月10日,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分别判处李小鹏、辛建伟有期徒刑 13年、10年;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常虎、彭红雨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李小鹏、辛建伟、常虎、彭红雨分别赔偿赵海峰经济损失12000元、8000元、3000元、3000 元,共计26000元(已给付)。 四被告人被法院刑罚,是其罪有应得。世人都很惋惜,因为他们毕竟都是中专毕业,均受过党的多年教育。而对于受害人赵海峰却连一点同情心也没有,甚至有人说“就应该教训教训他,只不过四罪犯教训的方式和方法不当罢了”。为什么本案的社会效果并不好,世人会有如此大反差评价,竟同情起罪犯了?带着这个问题, 笔者进行了调查。 一名知情农民说,赵海峰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另一位知情农民补充“赵海峰是狐假虎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退休干部谈起这事,说赵海峰“实际是打着公安干警旗号,干着损害公安声誉的事情”。 “为什么你这样认为?”笔者反问。 这位退休干部不假思考地说:“李小鹏和女朋友在河堤上谈恋爱,是很正常的事情。本地冬天下午5点多,天还没黑,二人即使有过于亲昵的行为, 那也是道德规范调整的范围,不能受治安处罚。”他指着(2005)内乡法院第63号刑事判决书一段读着:“……赵海峰作为治安联防队员,没有执法资格却无故盘问,处理他人,对于本案的发生有明显过错……可见,无故盘问,接着罚款,导致李小鹏心理失衡,是酿成这件血案的直接原因,假若赵海峰依法办事,这件血案本可避免……”这位退休干部的话,引起笔者的警觉,类似情况是否还有?调查结果引人沉思。 调查一:王玲(化名)刚刚初中毕业踏入社会,对外边的世界很惊奇,受不住带着强烈节拍的音乐引诱,怀着好奇心理走进了舞厅。柔和而闪烁的灯光映衬着舞池内一对对翩翩起舞的舞伴,王玲似乎陶醉了。就在她遥遥欲试却后悔自己不会跳舞只会欣赏之际,两名治安联防队员上前盘问,后强行将其带离舞厅。经所谓的政策攻心和思想教育,王玲“坦白”她是卖淫女,与近百名男子有染,这近百名男子中,除她认识的同学外,还有其父亲、爷爷、姨夫等所有带亲戚关系的男性。这两名联防队员对王玲做了最高款额的治安处罚。王玲获自由后,到市妇科医院检查,检查结论上明白写着“处女膜完整无损”。这就是说,王玲仍是处女,不可能卖淫。了解内幕的一位群众说,王玲为什么连她父亲、爷爷等所有亲戚都“咬”出来,因为她不多说几个人不行,但她只认识身边的同学和亲人,在不断增强的所谓政策攻心下,她受不了,也害怕极了,只好违心地把所有她认识的男性都说出来…… 调查二:农民出身的某局局长刘某,非常关心农作物长势。夏日一晚饭后,他邀妻子一块到玉米地里看看旱象对农作物的影响程度。突然,两名联防队员拦住了他们,问他们“散步为啥非要到玉米地里”,一定有见不得人的勾当,任凭刘局长再三解释也无济于事,最终只好被以“涉嫌嫖娼”为由带走。 正当两名联防队员要对其处罚8000元才允许其离开时,另外与两位联防队员相识且认识刘局长的某单位干部路过,才说明刘与该女是夫妻关系,刘此时才得以脱身,险酿“夫妻嫖娼案”。 调查三:清晨,一外地司机路过一十字路口,因该路口标识不明显,向站在路旁的着警服的一同志问路。“同志,到××往哪走?”该同志出言不逊:“妈那×, 走啥走,停车位置不对,罚款50元……”司机好话说尽,最终掏20元“消灾”放行,罚款没有给任何收据。据了解,这位着警服的联防队员,是位假警察。调整中,若不是某局干部当时在场证明确有此事,笔者还认为反映问题者是在编天方夜潭。…… 从调查结果不难看出,干上述违法事情的大都是联防队员。且大都一着警服( 都是从不法商贩那买的,或以种种理由借的);二没有警官证;三没执行公务证; 四是执法不文明;五是借助世人对公安干警的敬佩和尊重。这些假警察都没执法资格,往往不问青红皂白,张口就罚款,动辄上千元,大都流入自己的腰包。这种人虽为数不多,但“一个老鼠坏锅汤”,尽管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毕竟玷污的是蓝盾,受害落骂的是公安干警。倘若赵海峰严格依法办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办事,上述血案本可避免。但不该发生的血案毕竟发生了。至此,笔者对“公安干警年年破大案受世人尊敬,而民意测验结果往往偏低”似乎找到了答案,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注意。 上述案例也反映出一个突出问题,四次普法后,尽管世人的法制观念普遍得到提高,但还远远不够,往往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只看盘问者穿啥服装,而忽略行使自己的权力,请盘问者出示与其服饰相同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如果缺少“着装、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任一要素,都是违法行为,或虽具有前述三要素,但执行的公务与其身份不相符,如动检人员上路拦截、检查运石材的车辆等,也是违法行为。 都可以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看来,在加强治安联防队员(有的地方叫协警)教育培训,使其严格依法办事同时,也要提高世人自我保护意识,届时,世人不愿看到的玷污蓝盾的现象一定会杜绝,公民的人格和尊严一定会被保护,蓝盾更增辉,国泰民更安。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