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讨 > 审判研讨
持枪抢劫公交车 网上缉拿被判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2-09 09:48:20 打印 字号: | |
河南省郸城县胡集乡某村农民孔成因打麻将输了30元钱遂生邪念,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公交车击伤售票员。8月10日,郸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孔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杨某经济损失1500元。 2003年1月15日下午2点,孔成与朋友孔申(另案处理)、宁德社、欧通4人在本行政村看古装戏,因不懂得戏曲常识,孔成便带着他们到家中打麻将。殊料,孔成手气不佳,两局下来输掉30元钱。孔一怒之下掀掉麻将摊从里屋内取出在外打工时购买的发令枪带着孔申离开家中。路上对孔申说:“走,弄点钱花花”。孔申跟着孔成来到村东头搭上该乡返城的豫p30590中巴公交车。当车行至该乡钮河涯南棉花厂100米处时,孔成用枪对着司机的头部让其将停下。因车上只有司机与售票员两人,四周无人,未敢声张。孔成2人于是将司机摩托罗拉“998”手机抢去,抢走售票员杨某人民币1000元。在抢杨某金耳坠时,遭到杨极力反抗,孔成用枪托猛击杨某头部,强行将杨某戴在耳上的2个金耳坠拽掉。事发后被害人杨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花医疗费568元,经鉴定被确认为轻微伤。 案发后孔成、孔申2人畏罪潜逃,郸城县公安局在网上发出通缉令,孔申于2003年6月投案自首,2004年12月14日,孔成被烟台火车站派出所抓获。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