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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妻与原男友合影照 醋意发逼“男友”写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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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09:31:23 打印 字号: | |
因见妻子与男友合影的周某醋性大发,把“男友”打伤,并让“男友”写下欠条,结果构成敲诈勒索罪,被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4年4月1日,被告人周某到睢县城内其岳父家走亲戚,发现其妻晓霞(化名)与一男青年的合影照片,心中不悦。周某追问晓霞得知照片上的男青年叫王某,系晓霞以前的男友,便让晓霞将王某叫到岳父家询问,本来就憋气的周某和王某发生争执,拿一木凳照王某头部砸去,将王某左眼砸伤,后又逼王某写下“因强奸晓霞,愿意赔偿20000元,五日内还清”的字据。4月14日下午,被告人周某到王某住处要钱,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钱财,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