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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矿难勒索三万元 自作聪明入狱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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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9 09:26:39 打印 字号: | |
为谋取钱财,编造矿难事故勒索矿主。近日,家住禹州市鸿畅镇的朱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初中毕业的朱某,整日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但是苦于成其“理想”的机会太少。近日,在闲散无事了多日后,朱某就打起了煤矿的主意。2005年3月13日,朱某给禹州市神后镇某矿负责人杨某打电话,自称某媒体记者,以向外揭漏该矿发生事故相威胁,向杨某索要人民币30000元。杨某诧异,自思矿上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何来记者曝光。于是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晚,朱某到禹州市褚河收费站取钱时被抓获。 禹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朱某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