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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脚刚出监狱 前脚又入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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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6 15:48:28 打印 字号: | |
因贩毒被判处一年零八个月的安徽农民周铁后脚刚刚迈出监狱,就又因贩毒再次迈入牢门。日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

2001年11月,安徽农民周铁因犯贩卖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2003年1月27日刑满释放,没想到这老兄竟对贩毒情有独衷,贩毒贩出了瘾,出狱不久便又伙同他人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2004年5月16日下午周铁和王建国驾驶豫A86226号深蓝色桑塔纳轿车,从项城市毒贩邓某处购买了一部分毒品回到新密市,17日上午二人驾车来到新密市某大酒店512房间,以每克150元的价格向沙某贩卖毒品,获得毒资10000元,在王建国的指使下,周铁又在酒店门前卖给孙某1克毒品,收毒资170元后,回到房间时被守候的缉毒民警当场抓获,并从房间里提取了51.58克含有海洛因成份的毒品。

法庭上周铁除了承认在酒店门口贩卖给孙某的1克毒品外,对其他罪行辩称“不知道”。并说自己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因此请求从轻处罚。然而公诉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却是铁证如山,让周铁无以辩驳。因此,法庭认为周某尽管是从犯,对其可减轻判处,但其在法庭上不能如实供述犯罪,且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故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