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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面前挨人打 为面子伤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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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6 15:42: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女友面前挨人打,为挽回面子而将人扎伤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班占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3年11月2日20时许,被告人班占营和女友孙美静在夏邑县城湖大门西侧一烟酒门市部里用剪刀给老板之女剪字宝宝玩,遇见与其有矛盾的张亚一行数人。张亚与班占营说话,班不原理睬。张亚又强邀班一同去唱歌,班占营不愿去,推脱说要和女朋友说一声,并说女朋友在场,希望张亚能给点面子。张亚不允,二人发生口角,张亚照班头上打了一拳,班感到在女友面前丢了面子,遂与张发生撕打,在场人劝阻,二人均不让拉,要单独解决此事。遂一同到城湖大门对面花园里,继续争吵、撕打。在撕打过程中,被告人班占营从兜中掏出用来剪纸的剪刀,朝张身上连刺数下,然后,逃离现场。张亚身上多处软组织锐器伤。经鉴定系轻伤。案发后双方和解,被告人班赔偿张8000元,张不再追究刑事及其他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班占营因口角之争,用剪刀连扎他人数下,致人轻伤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在该案中有一定责任,被告人事后又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且庭上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