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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支行分理主任 挪用公款2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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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6 15:38: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曹福林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用吸收存款不入帐、偷支存户存款等方法挪用公款二千余万元。 被告人曹福林原任商丘市农业银行睢阳区支行鑫城分理处主任,为牟利采取吸收存款不入帐、大头小尾套开存单以及偷支储户存款的方法,先后挪用公款21703916.41元,并将公款多次以个人名义借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福林藐视法律,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借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其多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被告人曹福林触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