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讨 > 审判研讨
骗人钱财不含糊 获得徒刑整四年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2-06 15:23:30 打印 字号: | |
诚信原则,是生意场上的帝王规则,俗话说,无信不立。但是,身为郑州雪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秦峰书,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骗起人来一点也不含糊,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手段骗取业务关系户的钱财。2月20日上午,文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秦峰书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4年1月,被告人秦峰书以方便汇款为由到其业务关系户李军平处提出为其办理银行存折,办理后,秦峰书隐瞒办理了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留下。2004年2月29日,被告人秦峰书将李军平当天存到存折上的货款17680元取走后逃匿,并将该款全部挥霍。2004年2月,被告人秦峰书到安阳县水冶刘建军的副食批发门市推销产品,以方便汇款为由让刘建军办理了存折和牡丹灵通卡,并让刘建军将牡丹灵通卡交给其。2004年2月28日,刘建军将货款23200元存到存折上后,秦峰书于28日、29日分十一次将刘建军的货款23000元取走,并予以挥霍。 文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峰书利用其工作上的便利,隐瞒事实,私自将客户的银行牡丹灵通卡留存并持卡取走客户的货款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核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