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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缴纳198元资料费 高中生储蓄所内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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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6 15:18:00 打印 字号: | |
一位高中三年级的男生为了向学校交纳198元的资料费在储蓄所抢夺了三万元,在开庭的时候向法官下跪请求原谅其一时的冲动。 高三男生李席再也不能继续他的大学梦了,为筹集198元资料费,他在储蓄所内抢走了储户3万元现金,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11月27日中午,南阳火车站邮政储蓄所,河北省三河市强力风动工具厂职工刘志成等三人,正在将要账所得的4.5万元现金邮寄回单位,突然,旁边一个穿黑色茄克的年轻人,冲过来抓起三沓百元大钞就跑,三人起身急追。在警察和市民的帮助下,奔跑了1000多米后,抢钱的年轻人最终在一个死胡同内被擒。追赶途中,现金两次散落,年轻人被擒时所抢的3万元只剩了1万多元,事后经警方沿路寻找,仍有5400元被路人捡走,至今无法追回。 抢钱的年轻人叫李席,19岁,宛城区金华乡大王营村人,当时正在南阳市某高中高三复读。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如果抢到手,我和姐姐都不用为学费发愁了!”李席这样供述了他的抢夺动机。 李席家境贫寒,父亲长年患肺心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姐姐在武汉一所大学就读,全靠母亲付祖香一人养牛和种菜维持生活。案发一周前,李席所在的学校要求缴198元购买学习资料,因家中所种的萝卜还未来得及卖,礼拜天屋里又来了两拨人催要牛饲料钱,李席只好空手返校。 案发当天是周日,考虑到周一是缴资料费的最后期限,无奈的李席只好来到南阳火车站附近的商贸大厦帮人扛货物,到中午时仅挣了8元钱,就顺手捡了张旧报纸,在储蓄所内边避风边看,就这此时,李席看到了柜台上尚未汇走的三沓现金,头脑发热的他伸出了不该伸出的手。 据李席所在学校的教师介绍,李席在校品学兼优,去年高考成绩已达到了二类本科分数线,因一心想上一类本科,就返回学校复读。 李席家乡—宛城区金华乡大王营村105名群众,给法官写来了《联名担保书》,恳请法官“看在孩子正处于学知识的阶段,能够给予宽大处理”。在南阳市第二看守所,李席所羁押的10号监室,全体在押人员也写来了《请愿书》,称他们看到李席在押时努力学习的情景受感动,请法官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塑自我的机会。 在庭审中间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李悔恨莫及当庭向法官下跪,恳求法庭给自己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