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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图发财制造假证 黄粱梦醒已进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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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6 15: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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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侯庙镇某村村民张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004年8月曾被台前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但法网恢恢,终究躲不过该有的惩罚。今年3月20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4年5月份,张某从他人手中以7000元钱的价格购买了微机、打字机等设备,藏匿在另一村民仇某家中,并在仇某家中操作微机办理国家机关证件。后经举报被公安机关民警当场抓获,在仇某家中查获制造假证的微机、打字机,并从张某操作的微机硬盘中提取空白结婚证、职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毕业证等大量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购买微机、打字机,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