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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情败露杀人未成 触犯刑律法律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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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6 15:10:42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夏邑县法院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案犯朱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青年妇女朱氏是夏邑县会亭镇人,婚后与本村一邻居保持通奸关系,后邻居之妻发觉,其妻多次辱骂朱氏,朱怀恨在心,产生了杀人动机。便于去年年初的一天早晨,趁邻居家孩子上学未关好外门之机,携带老鼠药潜入邻居家将鼠药投入人家面中,致使邻居的妻子和儿子食后中毒,后经抢救脱险。朱氏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第2款,也得到她应有的惩罚。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