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所有栏目
法院概况 [管]
|--法院简介
|--院长致辞
|--机构职能
|--荣誉展台
|--审判委员会组成
|--法官名册
|--工作职责
|--工作流程
|--法院领导
新闻中心 [管]
|--图片新闻
|--法院动态
|--媒体报道
|--案件快报
|--执行动态
|--报告与统计
诉讼服务 [管]
|--开庭公告
|--交通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文本
|--风险告知
|--办事流程
执行公开 [管]
|--执行快讯
|--执行法律法规
|--执行曝光台
审务公开 [管]
|--法院工作报告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法院文化 [管]
|--法官风采
|--摄影书画
|--廉政建设
|--文体生活
专题报道
司法研讨 [管]
|--调研园地
|--审判研讨
|--案例指导
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执行公开
审务公开
裁判文书
庭审公开
法院文化
专题报道
司法研讨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讨
>
审判研讨
讨债不成纵火 投案自守轻判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2-06 15:02:12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外甥女向舅妈讨要债务,遭到舅妈的拒绝后,向舅妈开办的饭店内泼洒汽油,引以大火,殃及无辜。5月12日被告人韩小鸽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月23日上午,被告人韩小鸽同母亲到义马市狂口新村舅妈开的羊肉汤馆讨要多年债务。当韩小鸽的舅妈以女儿近期出嫁要花钱,要求推迟还款期限时,韩小鸽与舅妈发生争执。失去理智的韩小鸽跑出店外将满汽油的塑料壶拿进店中,一边四处泼洒,一边大声驱赶在店中用餐的顾客。舅妈见装上前阻挡时,“轰”的一声,泼洒进炉火中的汽油爆燃。瞬间,小店变成了火海。未能及时逃离的4名顾客及韩小鸽的母亲和舅妈均被燃伤。案发后,韩小鸽在亲友的规劝下投案自首,并对受害人积极的进行了赔偿,根据以上情节,法院对其作出民从轻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