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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时期挨饿受苦 如今报仇领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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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5 17:10:19 打印 字号: | |
只因20世纪中期结下仇怨,竟对他人实施抢劫报复,昨天查某被河南省南召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57岁的查某,祖住在伏牛一个偏僻山庄。在他的记忆里,小时候全村人听到钟声一响,男女老少齐出工,不是砍柴、淘铁砂炼钢铁,就是到“万斤田”插秧、锄草,撒泡尿还得请假。父母因常年吃不饱饭而积劳成疾。改革开放后,这个小山村靠开矿、开发荒山走向了致富路,查家日子也一年比一年好。为了教育子孙后代致富不忘勤俭,父母唠叨时常常提起1960年前后受苦挨饿的事。从此,知识贫乏的查某便把那个特殊年代全家人饿着肚子干活,是由当时担任生产队队长的余某故意“掐口粮,不让吃饱饭”造成的,以仇报仇早就暗藏在心里。今年2月17日,查某路过邻村一石拱桥处恰遇74岁的余某,便不由分说对其拳打脚踢,并以当年吃食堂时不让全家吃饱饭为借口,索要现金2万元,经搜身没有现金,便将其双狮牌手表抢走。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