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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七旬色心起 强奸痴呆女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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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5 1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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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一年过七旬的农村老汉,因强奸一名痴呆女青年,被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韩生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73岁的被告人韩生系方城县独树镇某村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2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韩生趁无人之机,将在自己门前玩的同村17岁痴呆女青年江丽(化名)骗到自己家中,先让该女躺到床上,然后把其下身衣服脱掉,韩生欲和江丽发生两性关系,但因韩生的生殖器未勃起而未得逞。案发后,经南阳市精神病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江丽属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性自卫能力丧失。 经方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生趁无人之机,与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性自卫能力丧夫的妇女发生两性关系,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被告人韩生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在庭审中被告人韩生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