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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夫妻竟动手 打伤妻耳赔钱又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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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4 15: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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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妻子在杨某父母的门锁里塞进塑料软管使父母打不开房门,杨某与其妻发生争吵并打了妻子几耳光,竟将其妻耳朵打成轻伤。2006年12月6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三个月,并赔偿其妻医疗费等损失4058.92元。 被告人杨某与其妻弓某正闹离婚,2006年7月17日下午2时许,弓某因与杨某生气,就到楼下将公婆住的房间门锁内塞进一小根塑料饮食管,然后出门去七里河卖东西。当日晚8时许,被告人杨某回家后,见到其爷爷、奶奶及父母因房间门锁内塞有一小根塑料饮食管进不了屋都在院子里站着,就怀疑是其妻所为,便上楼找到弓某理论,弓某不愿下楼开门,二人遂发生争吵并打架,在厮打过程中杨某用右手掌朝弓某左脸打了几个耳光,致弓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先后住院治疗18天。经法医鉴定,弓某的左耳之伤属于轻伤。在本案刑事部分审理中,弓某又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杨某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2385.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附带民事部分,弓某所受的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058.92元,系被告人杨某的犯罪行为造成,杨某应当赔偿。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