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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票捞钱 四人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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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4 15:43:24 打印 字号: | |
想赚钱却不愿付出辛勤劳动,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办法捞钱,金额高达30万。12月19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少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黄存芬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毛云岭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王喜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5年9月5日,被告人王少乐经被告人王喜娥的介绍,在没有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以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份收取8%的手续费为条件,指使其所在单位郑州中发电器有限公司员工为被告人毛云岭(系郑州中原铁路工务器材厂标准展销部负责人),向河南郑州蝶阀厂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代码为4100052140、票号为01438782、0143878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份,金额合计100854.7元,税额合计17145.3元,价税合计118000元。该税款已由郑州市上街区国税局抵扣;2005年9月6日,被告人王少乐再次经被告人王喜娥介绍后,为被告人毛云岭向郑州华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开出代码为4100052140、票号为01438784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金额为13024.95元,税额为2214.23元,价格合计为15239.18元,该税款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国税局抵扣。被告人王少乐所得手续费用于清偿其所欠被告人毛云岭的个人债务。

2005年11月份到2006年1月份,被告人王少乐在没有事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以每份收取7%的手续费为条件,为被告人黄存芬向郑州赛奥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玮开出代码为4100052140、票号分别为01739667、01739687、01754234、01754235、01766270、0176627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份,金额合计590128.20元,税额合计100321.80元,价税合计690450元。该税款已由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税局抵扣。被告人王少乐将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非法所得部分用于其欠被告人黄存芬的个人债务。公安机关接税务机关移送案件后,于2006年3月29日将被告人王少乐、毛云岭、王喜娥抓获,于2006年4月21日将被告人黄存芬抓获。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少乐、黄存芬、毛云岭、王喜娥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增值税征管的法规,实施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其中被告人王少乐、黄存芬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依法作处上述判决。

二七法院的法官提醒大家,我国自1994年起全面实行新税制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了比钞票还贵重的东西,铤而走险者领购到手后便可干无本万利的勾当。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取得假发票,进行偷税、骗税、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以直接抵扣税款凭据,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可以少向国家缴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立即打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意。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经济实体之间经济往来的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随意虚开造成的恶果首先就是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另一个恶果是助长其他经济犯罪活动和腐败现象。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