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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网通员工盗割电缆 被人发觉行凶重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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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3 16:25:58 打印 字号: | |
冒充网通施工人员,光天化日入村盗割电缆,被当地群众发现后,竟持刀将拦截的村支部书记扎伤。7月27日,禹州市法院对胆大妄为的毛贼以抢劫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4岁的任峰(化名),系禹州市夏都办事处村民,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零6个月,2003年5月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任某不思悔改,整日游手好闲,2007 年3月31日,闲来无事的任某游逛至网吧,想上网却没有钱,便想弄俩钱花花,顺手掏出手机给曾在网通公司一起干过驾线工的宋某打电话,让宋某带上脚趴,下午在朱阁乡西河庄村村头桥边会合,宋某立刻心领神会。下午3点,任、宋二人骑摩托车按约到达。经密谋踩点后,任峰用脚趴攀上了西河庄村头的电线杆,用刀切割通信光缆,宋某在下面放风负责将电缆扯下盘好。正忙着“干活”时,一名群众路过询问,二人随口答到,他们是网通公司来改造线路的,公司准备上3G,把过时的旧电缆拆掉,过路群众听后便离开。 任峰、宋朋盗割了249米(价值1252元)通信电缆后,自感“够用”,便将割下来的电缆捆绑在摩托车上准备离去时,西河村两名群众向他们走来,盘问他们为啥割电缆,任、宋搪塞不过,怕事情败漏,掉转摩托车分头逃窜。此时,已明白的群众一边追赶,一边大喊捉贼,正在村南头沙场干活的该村支部书记张振奎闻讯后,立即骑上摩托车向村里赶去,在村口正好撞上仓慌而逃的任峰,横车将其拦住。穷凶极恶的任峰见状,掏出匕首朝张振奎刺去,张振奎不顾危险紧紧抓住任峰胳膊不放,待群众随后赶到后,一起将任峰制伏。此时,张振奎头部身上多处被扎伤,血流不止,最终因体力不支晕倒在地。西河村群众赶忙将张振奎送往医院救治(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9173.97元),同时,打电话向禹州市网通公司朱阁所询问究竟,网通公司朱阁所连忙派人到现场查看,确认任峰为盗割电缆者,便打“110”报案,接警后的民警开车将任峰带走讯问。4月22日,无处躲藏的宋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人任峰、宋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宁朋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任峰在盗窃后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任峰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新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宋朋在盗窃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任峰在抢劫犯罪中致人损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依法对被告人任峰以抢劫罪做出上述判决,并判被告人任峰赔偿受害人张振奎各项经济损失9173.97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宋朋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