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讨 > 案例指导
戴绿帽不甘受辱求平衡 起邪念夫妻强奸均判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2-03 16:22:24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因妻子与邻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不甘受辱的被告人郭某身犯强奸罪与妻子双双被河南省杞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之妻李某与邻居郭某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郭某得知消息后遂怀恨在心,认为自己被别人戴了“绿帽子”,于是对邻居郭某某产生报复心理。向妻子李某提出让在外地打工的郭某某回来解决问题,因郭某某害怕挨打不敢回来,其妻子唐某因为担心家中孩子的安全,就独自一人从外地回到家中,答应与郭某一起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2007年4月29日下午,唐某来到郭某家协商,郭某提出与唐某发生性关系,双方扯平,永远不再追究此事。唐某对此条件断然拒绝,并准备离开回家。看到唐某不同意,心态极度失衡的郭某就上前将唐某按到在地,其妻子李某因为对丈夫心怀“愧疚”,也上前帮忙,对唐某进行殴打,帮助丈夫用绳子捆住唐某的手脚。在妻子帮助下,郭某强行与唐某发生性关系,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李某帮助丈夫实施上述行为,均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