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讨 > 案例指导
想替姐夫赖欠款 做个伪证被法办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2-03 16:20:50 打印 字号: | |
妹夫和姐夫本来是很亲近的亲属,好来好去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非不分,帮了倒忙触犯了法律,不但与事无济,反而还会把自己的人身自由也搭进去。这不,9月11中午,河南省济源市王屋乡林建因为给姐夫做伪证,被济源市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日,本来一片好心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如今悔之晚矣! 2006年,林建的姐夫韩柱山因为和刘某发生纠纷打了一场官司,法院裁判韩柱山赔偿刘某5000元钱。该案申请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到韩柱山家要求其履行执行义务,但韩柱山自己家刚建房、自己身体状况不好、实在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拖延案件执行。9月11日,承办法官获悉韩柱山驾驶着刚购买的摩托车出现在王屋街上,立即驱车赶到王屋,与骑摩托车的韩柱山撞个正着。但韩柱山称该摩托车是自己妹夫林建购买的,自己只是借用一下。承办法官立即对韩柱山的妹夫林建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一心想替姐夫开脱罪责的林建一口咬定摩托车就是自己购买的。当承办法官让林建提供购买摩托车的相关手续和发票时,林建却提供不出相关手续和发票。见此情形,承办法官依法将该摩托车予以查封,并将林建做伪证的情节向法院领导汇报后,对其做出了拘留15天的决定。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