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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诈骗他人2.5万余元 假警察与卖淫女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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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3 15:46:01 打印 字号: | |
假警察田庆业与卖淫女陈红霞里合谋,先后骗取4人现金共25600元,手机两部,蓝牙耳机一个,公诉机关以招摇撞骗、抢劫、敲诈罪将其公诉。11月22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自2006年9月份以来,自称是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民警的田庆业及刘某(另案处理)与陈红霞、李某(另案处理)协商以查卖淫嫖娼为由,由陈红霞、李某与嫖客发生性关系,由刘某、田庆业(冒充警察,事先准备好警服、警用装备和警车等物品)查获后,先将陈红霞、李某放掉然后对嫖客进行罚款,每罚嫖客后所得赃款给陈红霞、李某提成20%。 2006年9月13日,陈红霞及李某在郑州市华中食品城附近的一都市村庄租房处,分别与冯某、陈某发生性关系后,被身着警服自称是公安局的田庆业及刘某查获,后田庆业、刘某威胁冯某、陈某要罚款私了,否则将其拘留,冯、陈二人被迫交给刘某、田庆业现金各5000元。 2007年3月13日,陈红霞在郑州市管城区一租房处与魏某发生性关系,被身着警服自称是公安局的田庆业及刘某查获,后田庆业、刘某威胁魏国俊要罚款私了,否则将其拘留,并用电警棍击打魏某,刘某、田庆业抢得现金1200元。 2007年3月18日,陈红霞在郑州市南曹乡与贾某发生性关系后,被身着警服自称是公安局的田庆业及刘某查获,后田庆业、刘某将贾某带到刘某的车上,田庆业用手铐将贾某铐在车上,刘某用电警棍击打贾某的身体,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刘某先后从贾的银行卡上取走现金16000元,并将贾某的手机一部、现金400元抢走。事后,刘某分得现金11200元,田庆业分得现金4200元,陈红霞分得1000元。 2007年4月份的一天,陈红霞在郑州市某租房处,与闫某发生性关系后,被身着警服自称是公安局的田庆业及刘某查获,后田庆业、刘某威胁闫某要罚款私了,否则将其拘留,并用电警棍击打闫某。田庆业、刘某抢走闫某现金3000元和手机一部和蓝牙耳机一个。 公诉机关认为,田庆业伙同他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田庆业又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多次以暴力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田庆业系一人犯数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以数罪并罚。陈红霞伙同他人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