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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大学生买枪威胁老师和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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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3 15:41:47 打印 字号: | |
恋爱不成,大学生竟然从网上买把气枪威胁老师和情敌。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被告人蔡风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他持枪将辅导员办公室玻璃打成碎片 2007年7月3日,河南省新郑市某高校正值期未考试。下午一点左右,该校法律系辅导员李某回办公室取东西,他开门时发现办公室的门玻璃掉下一块,满地都是玻璃碎片。一种不详的预感立刻浮上心头,昨天晚上自已的学生蔡风波威胁自已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他立刻拨通了蔡风波的手机,问自已办公室的门玻璃是怎么回事。电话那头的蔡风波显得颇有些得意,他说玻璃是自已用气枪打碎的,并且说自已还打碎了7504教室和外语系辅导员王某办公室的玻璃,说完蔡就挂了电话。李某感到事情重大,立刻拨通了驻校民警唐某的电话。十分钟后,民警赶到,他实地查看了李某办公室、王某办公室和7504教室玻璃受损情况后,给蔡风波发短信询问其在何处,蔡风波回短信称其在考试,民警又发短信说想见蔡风波,蔡风波又回短信说考试结束后去找唐某。后民警装扮成监考,进教室将正在考试的蔡风波抓获。 都是恋爱惹的祸 蔡风波是河南省新郑市某高校2004级法学系学生。2O06年7月份,蔡风波和同校外语系女生杨某确定了恋爱关系。2007年4月,杨某觉得和蔡风波在一起不适合,就和蔡风波提出分手,分手后不久又开始和本系男生谷某谈朋友。蔡风波一直不同意和杨某分手,分手后仍然对杨某纠缠不休,经常打电话、发断信骚扰杨某。当他知道杨某和谷某谈朋友后,不但不死心,反而变本加厉地骚扰和威胁杨某。他不但威胁杨某本人,还威胁谷某以及杨某的家人。杨某和谷某开始谈朋友不久,蔡风波便威胁谷某,不让其和杨某谈朋友,以至于二人为此大打出手。蔡风波的辅导员李某和杨某的辅导员王某知道此事后,就对蔡风波进行批评教育。蔡风波不但不反思自已的行为,反而对二位老师怀恨在心,伺机寻求报复。平时,蔡风波性格孤僻,为人清高,平时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同学们没有一个人愿意理他。当他感觉郁闷和无聊时,就去网吧来排解心中的苦闷。 2007年6月份的一天,蔡风波上网时偶然发现了一个网友发布的出卖气枪的贴子,他顿时眼前一亮。自已何不买把气枪好好吓一吓谷某、李某和王某呢?他决定买把气枪,制造一个“事件”,给谷某、李某和王某一个下马威,让他们知道自已不是好捏的软柿子,同时也能在同学们面前神气一把。7月2日,蔡风波花4500元从网友处购买气步枪一支,当日下午又到郑州市丰产路一家军品服饰店花50元购买780发左右铅弹。当晚,蔡风波给谷某和李某发短信,说自已有枪,准备给他们点颜色看看。7月3日中午12时许,他持枪来到在谷某下午考试的考场7号教学楼504教室,确认周围及教室内没人后,就举枪朝教室门玻璃上打了两枪,将门上玻璃打烂。然后他拿着气枪又到10号楼307室法学系学生办其辅导员李某办公室,敲了敲门,确定没人后举枪向办公室门玻璃上打了一枪,将玻璃打烂。接着他又用同样的方法将13号楼外语系学生办谷某辅导员王某办公室屋门玻璃打碎。作案后他将枪支藏匿于其在校外的租房处。 7月12日,经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该枪为气步枪,子弹为铅制专用气枪子弹,性能良好,具有杀伤力。7月29日,被告人蔡风波提出自己有精神病,9月13日,经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鉴定,被告人蔡风波系分裂样人格障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认罪态度较好获判缓刑 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风波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弹药,并且达到法定数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被告人蔡风波买卖枪支没有达到法定的数量,因此被告人蔡风波的行为构不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关于被告人持枪打碎玻璃的行为,因被告人蔡风波是在确认屋内无人后开枪的,不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虽造成一定的财物损失,但数额不大,故对该行为不予刑事追究。 被告人蔡风波给驻校民警唐某回短信,告诉民警唐某其在考试,并说考试结束后其找唐某。这一情节说明被告人蔡风波犯罪后没有逃避法律的追究,并把一些事实告诉驻校民警,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蔡风波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又系在校大学生,且有分裂样人格障碍,并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