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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姑父是领导 “大忽悠”骗走房款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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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3 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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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对许多老百姓来说可谓头等大事,如果有人能通过关系买到高档住宅小区的便宜住房,或许会有一此购房者会动心,刘某正是抓住了这些人的心理,连续诈骗到巨款供自己挥霍。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刘某诈骗一案开庭审理。 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期间,32岁的刘某利用房价一路飙升,很多人急于购房的心理,四处散播其姑父是许昌市委宣传部副处级调研员,可以帮忙弄来价格便宜的公务员二期房子的假消息。期间,他以此谎话骗得被害人明某、王某、杨某等10人的信任,并骗取他们购房款共计426514元。将购房款骗到手后,刘某先花十多万买来一辆轿车供自己享用,接着便是穿名牌,下酒店,过起了梦寐以求的“富人”生活。至案发时,刘某诈骗来的40多万购房巨款只剩下轿车及3万多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