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指南
婚姻无效的情形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01-21 09:23:10 打印 字号: | |
    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当事人双方自登记之日起就始终不产生夫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其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患有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以及不宜生育的疾病,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