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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银行职工的多年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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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19 13:35: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原开封市建行职工王红霞涉嫌诈骗近87万元巨款一案,由开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已移送审查起诉,从而揭开了——

2003年2月中旬,开封市建行某负责人接到一封从当地寄出的辞职信,该市建行寺后街支行书店街分理处储蓄柜工作人员王红霞,因外出做生意等原因提出辞职。该负责人感到事情蹊跷,但查对王红霞经手的账目,并未发现什么问题。

可此后不几天,数名受害人先后拿着王红霞打的借款条到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王红霞骗了他们的钱后逃跑了!所有受害人借款条数额相加,总数达110万元之巨。公安人员感到案情重大,经详细询问受害人,他们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了解,王红霞称自己有揽储任务,完不成要被扣钱,但通过她可以办建行内部的高息存款。于是,白建先、高爱云、于梅英等数名受害人,最早的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或由王红霞上门鼓动,或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经王红霞手“把钱存入开封市建行”。存款到期后,王总是极力说服他们连本带息续存,帮她完成揽储任务。到2002年12月底,王红霞称银行以后要规范运作,不再办内部高息存款了,就先后把每个人的“内部存单”要走,“交银行对账”,说春节过后再把存款连本带息全部给他们。王红霞把“内部存单”收走后,以自己的名义给每个存款人都打了一张借款条。

2003年春节假期过后,众受害人均和王红霞联系不上,遂相继到其工作单位找她,得知其正在休假,到外地旅游去了。然而,过一段时间再去找时,王红霞的同事说她已向银行提出辞职了。众受害人顿感大事不妙,慌忙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查,早在2003年1月20日,王红霞已悄悄将其住房变卖,随后手机停机,举家不知去向。开封市建行对为银行拉到存款业务的员工有一定奖励措施,但银行从未给员工下达过“揽储任务”,也从没有什么“内部高息存款”。王红霞“揽储”资金,没有一分到过建行的账,其开出的所谓存单,并非合法有效的正规储蓄存单。

侦查人员在走访查证线索的同时,对王红霞主要亲戚实施了全方位监控。经过近1个月努力,终于发现了王红霞在深圳这一重要线索。几名侦查人员火速南下。在深圳警方及有关部门配合下,又经过一周努力,在一居民区发现了王红霞的落脚点——王在此经营一家小饭店。当地公安人员遂以查暂住证为由将其密捕。

经过突审,王红霞供称大部分赃款用于炒股后赔了。在其开户的证券公司,侦查人员加班加点地在40万张手工票据中艰难查对,终于查清了王红霞与其丈夫的确在5年中炒股赔了100余万元的事实。

从王红霞的供述中,我们看到了她在对金钱的贪欲下,越陷越深,一步步走上不归路的扭曲身影。

王红霞现年37岁,开封市人,因其文艺方面的才能,1993年从市印染厂调到市建行营业部工作。这让周围的人羡慕不已,但王红霞当时工资并不高,再加上家中事情较多,1996年以后,她手里才有了些闲钱。

1997年前后,开封兴起了一股炒股热,银行同事间也常谈论股市情况,王红霞几经考虑决定涉足其中。1997年3月18日,她在某证券公司开户,存入第一笔1万元资金。仅仅一个月下来,赔了近3000元,王红霞对此痛惜不已。股友武某是王红霞一同学的嫂子,她曾向王红霞问及银行拉储户及高息存款的事,这给急需用钱炒股的王红霞“提了个醒”。于是,一个骗钱的计划在她脑海中形成了。同年5月的一天,王红霞凭其在开封市建行营业部做出纳工作的便利条件,利用管理漏洞,偷偷在40多份空白收款收据上加盖了“中国建设银行开封市分行营业部现金收讫章”。

王红霞以内部高息存款的名义,从股友武某处骗得了第一笔资金。1997年10月,经武某介绍,白建先到开封市建行营业部王红霞处存款3万元。王红霞以高息揽储、内部集资为由,在柜台接过现金,欺骗说这类存款不对外,上边查出来要处理人,需由自己到楼上办理存款手续。为使白建先相信,她还复印了其身份证。王红霞到外边用事先准备好的盖有“中国建设银行开封市分行营业部现金收讫章”的空白收款收据,填好金额、名字和利息,回来交给白建先。这使白认为钱已存入建行,实际上王红霞偷偷放入了自己的提包。以后骗钱,王均如法炮制。

除别人介绍外,王红霞还对邻居、朋友主动出击。出于对王红霞的信任,这些人有了钱便交给王红霞。存款到期后,王则极力鼓动他们连本带息续存。雪球越滚越大。截至2002年底,王红霞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多次骗取受害人白建先、高爱云、于梅英、秦艳红、李士祥、李爱娟、孙海威等人人民币86.9384万元,用于自己及其丈夫炒股和做生意。

骗局为何能持续5年之久?王红霞供称“非常安全,不可能被发现”。5年中,王红霞每年都“代表银行”给“储户”拜年,送挂历,并且把“揽储”的“奖金”有整有零地送给“储户”。“储户”存款的利率也随着银行的利率上下浮动。凡有人到期非要取款时,她便收回“存单”,挪用别的“储户”的钱补上,若手头紧补不上,便临时编造理由,再骗其他人的钱应急。2001年5月,王红霞调到开封市建行寺后街支行鼓楼分理处储蓄柜工作,继续“高息揽储”。她时常是在储蓄柜接钱,有时甚至还让其他工作人员帮忙点钱,使受害人一次次信以为真。

王红霞也曾想过收手,但这样做钱来得太容易了,她越陷越深,手已经收不回来了。如果说最初几次骗人“存款”,她还想通过炒股赚钱偿还的话,随着炒股一次次赔钱一次次骗人的循环,她明白,指望通过在股市一日暴富来支付众多受害人的巨额“存款”,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事实上,王红霞也不再去想那么多了,她一直把40多份盖过章的空白收款收据用完。

2002年12月,随着赃款被全部挥霍,王红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选择了潜逃。

当年年底,她通知所有受害人,把自己伪造的存款条要回,换成借款条,企图为自己开脱罪责,由诈骗变成经济纠纷。她利用春节假期及自己的年休假,做了充分的潜逃准备。2003年1月底,王红霞在给众多受害人打了最后一次电话后,举家外逃。

得知真相的众多受害人欲哭无泪。有一受害人把自己全部的积蓄都交给了王红霞,现在妻子重病在床无钱医治,自己又年事已高,其悲愤之情可想而知……法网恢恢,等待王红霞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