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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看守所里被殴致死 管教壁上观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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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19 13:27:03 打印 字号: | |
沈阳一名因为盗窃罪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的在押人员,因为在看守所里称霸立棍,而将另一名在押人员殴打致死,日前这名在押人员被辽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缓”。

令人气愤的是,就在这名在押人员行凶的同时,一名看守所管教梁某坐壁上观,纵容了悲剧的发生,他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任志诚今年30岁,沈阳市沈河区人。1999年9月,任志诚因为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判刑后,任志诚来到沈阳市某区看守所二号房服刑。在看守所里,他和同样在服刑的陈宝军、邓宏阳(均已判刑)结成了“死党”,平时在监室内称霸立棍。

2000年4月27日14时,该所服刑犯人李柏森(男,卒年44岁)被调入二号房。初来乍到的李柏森因不知道任志诚在这个监室里的分量,而将随身携带的行李顺手放在任志诚的铺位上。李柏森的这一举动引起任志诚的不满。“你知道我是谁不?”任志诚上前开始对李拳打脚踢。同监的人见情况不好,赶紧将他们拉开。

被拉开后,任志诚依旧破口大骂。这时,管教员梁某在外面听见了声音,进入监室。被打的李柏森立即上前说:“报告管教!我被他打了,您得处理一下。”梁看了李一眼:“你先回你自己铺位上去!”脸上还有淤血的李柏森没有服从。梁某见到李柏森敢不听话,十分生气,手持报纸挥打了李的面部几下。

见到管教动手,任志诚有恃无恐,再次上前对李柏森拳打脚踢。“这时陈宝军亦上前照李柏森的右眼部猛击一拳,把李打到了监室放风场里,后来任、陈及邓宏阳又对李进行殴打。”在法庭上,同在一个监室的服刑人员在证词中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直到该所其他管教人员闻讯前来,这场惨无人道的殴打才停止。

李柏森被送往医院后死亡。经鉴定李在患有肝硬化性脾肿大基础上,左季肋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脾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1年11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任志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柏森家属经济损失。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任志诚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

而涉案的管教员梁某因渎职罪已被判刑。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