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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认出"失踪"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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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19 11:42: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距服刑期满还有7日的抢夺犯刘某被另案一同伙供出,经看守所民警查实其犯有另案抢劫等罪。目前法院根据该犯的犯罪事实,以抢劫罪判其有期徒刑。 

自己坐监同伙却“失踪” 

2002年12月1日凌晨3时,两名歹徒潜入东莞市东城区利丰塑胶厂女工宿舍进行盗窃,不料失手惊醒事主梁某等人,凶徒用刀威胁并搜去梁某等人民币707元,诺基亚手机一部。抢劫得手后,凶徒分头鼠窜。案发后,警员迅速赶到现场,于次日将贵州籍疑罪嫌疑杨志清抓获。 

据杨交代,当晚他伙同广西籍的“小华”也窜到利丰塑胶厂女工宿舍实施抢劫。然而,广西籍“小华”几经东城警方通缉,搜捕如泥牛入海,音讯全无。2003年5月7日,东莞市法院因盗窃罪依法判处杨志清有期徒刑5年。 

狱中遭遇昔日抢劫道友 

今年6月6日,看守所民警陈粤雄找在押人员谈话,一在押人员无意间说出一句话,“我们仓的杨志清在提审中撞到其同案,听说他已经被送走”。话虽平淡,但值班警察觉察出一些蛛丝马迹,调阅罪犯杨某的案卷分析后,立即找杨志清询问有关案情。此时杨志清认为他的案子已经了结,没有什么好交代,并称同伙已作逃逸处理。 

在管教干部作了大量思想工作后,杨才消除顾虑终于开口:“在2003年2月28日拿委托书的时候,我无意间遇到‘12.1’案的‘小华’。我们两人短促相见并点头示意,互道了监号后便匆匆分别。‘小华’后因在城区抢夺被抓获,已被轻判送走了。” 

受害女工当场指认罪犯 

据杨志清交代,其同案犯叫“小华”,但具体姓名不详,广西百色人氏。管教干部发现杨的供述仍有疑点,再度提审杨犯。几度唇枪舌剑,杨志清供出了他的同案“小华”真名叫刘光河,因抢夺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现就在看守分所服刑。 

据悉,管教干部在核实资料时发现,罪犯刘光河在服刑劳改只剩7天时间,于是决定立即提审刘光河。开始刘一言不发,继而对警方的指控一一否认。当警方组织被害人进行辨认时,被害的女青工们一致指认刘光河就是当日举刀架在她们脖子上的凶徒之一。此刻刘光河脸无人色,当众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法院根据该犯的犯罪事实以抢劫罪判其有期徒刑,刘光河再度入狱。 (尹仁祥 王伯乐 李海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