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研讨 > 案例指导
养母养子亲情难续 女法官一日解心结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09-30 14:25:22 打印 字号: | |
    6月8日,汤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解除养母子关系的案件,在立案当日经女法官张红霞努力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已近花甲之年的原告秦花因只有两个女儿,1983年通过他人介绍抱养了一个还未满月的男孩,取名李力,意为李家的力量。收养20年来秦花含辛茹苦将其抚养成人,并于2005年为其建了新房,娶了媳妇安了家。可谁知,由于婆媳关系不和及李力与两个姐姐之间的财产之争等原因,导致李力与秦花近年来养母子之间恶化,经村委会、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效。6月8日,秦花来到汤阴法院城关法庭向法官张红霞哭诉,要求与养子解除关系,并要求李力腾出自己为其所建的房屋,返还20多年来的抚养费等。了解了上述情况后,考虑到秦花不会写字及请不起律师代写起诉状的事实,遂向庭长汇报后决定受理其口头起诉。受理后,当即陪同秦花到李力住处通知李力到庭调解。李力到庭后很气愤,但经过女法官张红霞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及劝说之后,表示自己也感到对不起自己的养母,但目前做不了妻子的主,如果养母要求解除关系,自己也同意。但对于养母要求自已返还抚养费问题,因自己目前无能力做不到,只能待以后再说。接着,张红霞法官又反过来做秦花的思想工作,帮她回忆了20多年来她与李力之间的生活过程、喜怒哀乐,说服她考虑过去的亲情,适当放弃自己的诉求。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即解除养母子关系,李力腾出秦花为其所建的房屋。当天下午,在法官的协助下李力就将房屋腾清。当秦花接过法官递过来的房屋钥匙,泪流满面地说:“真是不知说啥好了,谢谢!……”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