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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发泄把车划 赔了腰包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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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30 1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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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了他的车,他就不敢再停到这里了!”家住翠园小区的吴培(化名)用钥匙把一辆停在自己惯用车位上的宝马车划花了,车主事后报了案。管城法院受理此案后,吴培赔偿车主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7月2日,法院酌情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吴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宝马车车主是刘某,刚搬进翠园小区,5月1日这天他将车停在了小区门口就放心回家了。第二天看到车时,刘某惊了,车体两侧及叶子板出现大量划痕,他随即报了案。仅宝马车被毁坏部分修复的工时费、喷漆费花了刘某13860元。警方来到后,根据小区门口的录像及保安的供述找到了肇事者吴培。原来,家住翠园小区的吴培平时爱把车停到小区门口的这个车位,五一这天他来老地方停车,发现被一辆宝马车占了。吴培很生气,先是找到小区保安问车主是谁,却没问出结果。越想越生气的他,围着宝马车转了起来,有了个想法:“划了他的车,他就不敢再停到这里了!”于是拿出车钥匙划向车上划去。 这一划他还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其实他已经触犯了刑法。随后,吴培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机公诉。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于刘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吴培的亲属向刘某代为表达了歉意,双方当场握手言和,由吴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刘某表示撤诉。 7月2日,管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吴培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吴培积极赔偿被害人刘某的损失,取得对方谅解,且系初犯,悔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判处吴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