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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心调解 维系兄妹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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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9-30 08:27:57 打印 字号: | |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精神,经过倾心调解,迅速化解了一起亲兄妹之间因责任田承包使用权引起的纠纷,使当地群众深受教育。

    哥哥王才现年60岁,妹妹王丽45岁,二人本是同胞兄妹,因家中人丁不旺,父母在王丽年轻时,将其嫁到本村本组以与王才相互照顾。1991年王丽生下一子,应当分得一块责任田,按照当时村里的规矩,分地需要向村民小组缴纳集体土地使用费300元,王丽因家中经济困难,王才便为代为缴纳了300元。之后双方口头约定,该责任田先由王才耕种三年,之后归还王丽。但因王丽家劳力少,加之和王才的关系,三年期满后,该责任田王才仍继续耕种。2008年,王丽经济条件好转,孩子也大了,加上现在种地有国家的各种补贴,便想将责任田要回由自家耕种。向王才提起要地的事后,王才却认为此责任田已由自己耕种多年,农业税始终由自己缴纳,国家的补贴由自己领取,该责任田已归自己承包经营,并且当时是自己拿出300元钱才分得该责任田,遂拒绝将责任田归还给妹妹。经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8月3日,王丽将王才起诉至法院,兄妹亲情一度遭遇严重考验。

    兰考法院东坝头法庭受理此案后,迅速向基层工作网络人员了解案件实情,并来到村里当面向兄妹二人进行调解,在村干部的参与下,对做法欠妥的哥哥王才提出了严历批评,最终使王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官们又从亲情方面对原告王丽说服感化,王丽也很快表示了对哥哥的谅解,于8月10日提出了撤诉申请,兄妹二人尽释前嫌。

    此事在当地群众中引起热议,他们纷纷表示,通过法庭对这起案件的调解,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土地承包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手足亲情,进一步提高了维权意识,对法庭的做法他们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