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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调解离婚案 和好如初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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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9-30 08:22:01 打印 字号: | |
        “你们双方结婚几十年了,孩子均已成年,草率离婚对孩子和家庭都不利,双方都要互相谅解,放弃离婚的念头……”。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苗建勇向前来正阳县法院铜钟人民法庭要求离婚案件当事人胡某做调解工作时说。

    2009年8月18日上午,秋雨霏霏,天空中飘落几丝凉意。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苗建勇一行冒雨到正阳检查指导法庭工作。

    当行至铜钟人民法庭时,苗建勇院长看到铜钟法庭的法官正在调解一起离婚案。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女方坚持要离婚,男方孙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苗院长经了解得知,胡某今年45岁,其夫孙某也45岁,二人于1987年典礼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已结婚成家,次女外出打工,儿子正在读高中,男方孙方因脾气暴躁,经常殴打胡某,而互生怨气。今年7月20日胡某向法庭起诉离婚。

    在得知此情况后,苗院长对法庭的同志说,他们双方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感情并不是到了破裂的地步,像这类案件法院就要下功夫调解双方和好,以减少社会矛盾。于是苗院长就参与到调解中。

    他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努力做女方胡某的工作。苗院长用温和的话语对胡某说:你们双方结婚几十年,孩子均已成年。草率离婚对孩子和家庭都不利,说服胡某放弃离婚的念头。同时,苗院长又对男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孙某主动向女方认错,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珍惜夫妻建立起多年的感情。孙某当着苗院长和妻子的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一定要改正错误,尽到做丈夫和父亲的职责。

    当双方当事人得知给他们当“和事佬”的是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时,二人都非常感动,没想到我们离婚案件会惊动那么大的法官!双方都表示听院长的。

    于是,铜钟法庭的法官因势利导,趁热打铁,抓住胡某愿意调解的心理,循序善诱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胡某终于同意愿和丈夫孙某达成和好协议,并当即写下了撤诉书。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