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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尼姑诉离婚 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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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26 09:36:46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辉县市法院薄壁法庭内,—名身披灰袍的尼姑对着该院法官双手合十行礼,感谢法官调解了她与丈夫张某的离婚案件。

    该尼姑自称今年64岁,曾经历过一次婚姻,育有一子。33岁那年,她经人介绍与张某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感情不和,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此她对婚姻极度

    悲观失望,多次要求离婚,但丈夫张某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无奈之下,她遁迹空门,不愿再与丈夫张某有任何瓜葛。

    该尼姑出示的皈依证书显示,其54岁时在焦作市丛明寺剃发出家,58岁转至商丘市一寺院至今。

    11月2日,该尼姑专程赶到辉县,向法院起诉离婚,其丈夫张某见已无和好可能,在法官的调解下同意离婚。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