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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被“碰瓷”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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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26 09:04:42 打印 字号: | |

“是你故意撞到我车上的,你也没受什么伤,还要我来赔?”今年以来,在许昌市区繁华路段,一些车主遭遇到这样的“麻烦事儿”。原来是遇上了以“碰瓷”为借口实施抢劫的刘某和李某。日前,二人因多次以碰瓷为借口实施抢劫,被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罚金5000元。

    身边的事儿

    2013年1月22日下午3时许,代某驾车走到许昌市区某大型商场附近,因为车辆拥挤,走得很慢。行驶中,代某突然感觉有人在倒车镜上拍了一下,当时代某并未在意,仍然驾车缓缓前行。刚走不到50米,一名年轻男子(李某)忽然拍着车窗大喊“停下”,并说代某撞着人了。代某很惊讶,立即停下了车。这时,年轻男子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上,紧接着一名中年男子(刘某)也拉开车门坐在了后座上。

    中年男子一上车就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折叠刀,在代某面前边晃边说:“你碰住人了还想跑?”代某被吓傻了,忙辩解道:“我还以为你是不小心碰着我的倒车镜啦。”中年男子恶狠狠地说:“谁没事儿了拍你倒车镜,你碰住我了还想跑,是不是不要命啦!”副驾驶座上的年轻男子见代某被吓住了,赶紧打圆场:“哥,这兄弟看着挺老实,也没跑,咱先商量商量赔偿吧。”代某一听赔偿,忙表示愿意带着他们去医院做检查,中年男子立刻大声嚷道:“谁有时间陪你去医院,你想耍滑是吧,惹恼了我,在你身上戳两下……”代某见中年男子拿着刀,只好同意赔偿。

    于是年轻男子立即抢走代某的钱包,将钱包内的1300元现金尽数拿走。中年男子嫌太少,非逼着代某再拿3000元,代某无奈只好谎称到银行取钱。二人胁迫代某驾车到附近的银行网点,代某下车取钱时,称二人不备,打电话报了警。两人见状不妙,遂打开车门逃离了现场。

    接到报案后,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通过视频辨认,其中“碰瓷”的年轻男子在行走过程中有抽烟动作,侦查员遂在现场附近地面上提取20多枚烟头送检做DNA比对。经比对,发现一枚烟头DNA系河南叶县籍李某所留。许昌市公安局北大公安分局制作辨认照片后,代某辨认出李某正是其中一名嫌疑人。2月13日晚上11时许,在叶县李某被公安人员成功抓获。根据李某交代,2月22日下午6时许,公安人员又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将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现年37岁的嫌疑人刘某是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曾因故意毁坏财物在狱中服过刑,并因吸毒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强制戒毒两年,作案时刚刚从戒毒所出来不到一个月。本以为经过服刑和强制戒毒后,刘某能够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然而百无聊赖的他,依旧是好逸恶劳,不到一个月功夫,就与同样游手好闲的李某一起想出了模仿别人“碰瓷”劫钱的歪点子。二人不敢在当地作案,经预谋后坐车来到许昌市区,专门选择在闹市繁华路段,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碰瓷”抢钱,并屡屡得手。(记者王晓磊实习生李冉通讯员王培培陈跃辉)

    提醒

    检察官提醒:,首先,要想法报警,因为“碰瓷”者看到被害人报警,心虚胆怯之下,往往会终止犯罪行为。其次,要守法驾驶,不让人抓住把柄。一旦遇上有人“碰瓷”,确认事故与自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证据,特别是留住目击证人。最后,一定要坚决表明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否则赔款免谈的态度;同时尽快通知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