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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亲不如近邻 别为小事伤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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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25 16:34:31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邻里之间,讲究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可是如果作为邻居,互相看不顺眼,互相找对方的毛病,那么生活必然就不和谐,也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本文3起案件都是发生在邻里之间的故事,但是由于处事方式的不同,导致的结果也不相同,给人以深思,也希望广大读者从中吸取教训。

    □记者刘华特约记者刘建章通讯员汤学军孙同勇

    案例

    之一

    家中无人有狗叫细心邻居抓毛贼

    武陟县乔庙乡张寨村的杨某和张某是多年的老邻居,由于两家人都是和气待人的主儿,即使两家出现问题也是协商解决,所以两家人相处得非常好。

    2013年1月的一天中午,邻居杨某家的一阵狗叫引起了张某的怀疑。

    “早上老杨出去的时候告诉我说,他去医院看病了。听到狗叫,我想着他可能回来了,就想去他家看看他。可是我发现大门却是锁着的。”张某说。

    细心的张某感觉事有蹊跷,便又跑到杨某家的房后查看,竟发现房后的铁窗被撬开了。于是,他便找来邻居家几个壮小伙等候在窗下,来个瓮中捉鳖。

    原来,从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冯某作为惯偷,多次在武陟县乔庙乡张寨村、马宣寨村等地潜入农户家中偷盗财物,不到半年时间,得赃款5953元。本以为每次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挺顺利的,可是这次却栽在了张某手中。

    最终,武陟县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之二

    只因一条排水沟邻里厮打成仇人

    家住焦作市中站区的寇某和胡某是多年的邻居,一直以来感情还算不错,可没想到却因为门前一条排水沟而反目成仇。

    “老胡将厕所排污沟引至门前排水沟里,这还不说,他家还经营着卤肉生意,洗肉、煮肉的污水也排至沟中。这是一条明沟,气味非常难闻。”寇某说,他家以及下游的其他邻居对此都非常不满,可是他多次找胡某沟通,胡某家却未见改正。

    “他不顾多年的邻里情,我们还顾忌那么多干吗?”于是,寇某用泥土袋子在两家之间把水沟堵上。2012年9月的一天,胡某在家中为其子摆婚宴,为了让污水及时排出,16时许,胡某的妻子把堵水

    沟的泥土袋子捅开,被寇某发现,于是双方家人厮打在了一起。厮打中,胡某将寇某左眼眶打伤,好好的一场婚宴也因此闹得不欢而散,两家遂成了仇人。

    主审法官了解情况之后,决定来到村里实地调查并调解。经协商,最终胡某同意将厕所排污沟堵住,并承诺不再向门前排水沟排污,赔偿寇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

    之三

    为了巴掌大的地争执伤人被判刑

    39岁的薛某和54岁的范某都是修武县高村乡周流村村民,两家的耕地紧邻着。2012年10月13日9时许,两家却因为地界问题发生了矛盾。

    “我看到薛家的田埂不直,有些偏向我家的地,就想帮他把田埂整直,可是薛某坚决不让我整。”范某说。

    为了这巴掌大的一块地,两人争吵了起来。年长的范某不依不饶,便朝薛某胸口打了一拳。年轻气盛的薛某则搂住范某的脖子就往地上摔,最终导致范某颈椎脱位、局部脊髓受压、纵韧带断裂等损伤。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赔偿范某4.9万余元。

    说法

    邻里矛盾需冷静处理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张爱国介绍说,近几年,该市故意伤害案件呈上升趋势,而在众多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占到了这类案件的近七成。

    张爱国说,其实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起因大都是不起眼的小事,但由于当事人文化低,发生纠纷时火气大,法律意识淡薄,成了激情犯罪的导火索。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在出事后的反应几乎都是一样的:当事人后悔,旁观者叹息。因为不管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他们以及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了伤害。

    他认为,此类案件如能得到正确、及时、妥善处理,对于缓和社会矛盾,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反之,则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因此,邻里出现矛盾时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由物管、社区、村委会或者民调组织出面调解,调解不成,再行起诉。万不可因为一时冲动而让双方后悔莫及。”张爱国说。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