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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车辆租赁骗来骗去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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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6-25 15:46:05 打印 字号: | |

租车消费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可有一部分人却瞄准了租车合同的漏洞,利用租车行诈骗。日前,源汇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利用租车行使诈骗的案件。

    没有固定工作,却好赌成性的徐某欠下很多赌债。无意中,他看到租车行业火爆,市场管理不规范,便动起了租赁车辆非法质押变现还赌债的邪念。去年5月,徐某与漯河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某型号小汽车一辆。拿到租车合同,徐某便找到朋友王某,告知其租车目的,并让其帮忙寻找愿意车辆抵押的人。得知实情后王某非但没有劝阻徐某,而是积极为其寻找租车车主。

    为了使该车顺利抵押变现,王某让徐某假冒真实车主之名,谎称该车辆是王某父亲为其购买。在取得放款人的信任后,将该车辆质押给借款人,获得借款8.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王某系共同故意犯罪,在犯罪中不宜区分主从。判决两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