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购物越来越流行,也让不法商贩瞄上了这一商机。11月21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审理一起网上卖假药案,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明明和李静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万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静莉与郭明明系母女关系。郭明明大学毕业后,整天浸泡在网络里。一个偶然的机会,郭明明发现有些药品在网络上十分畅销,而这些药品在不同网站上的售价不一。郭明明琢磨,如果自己以低价买进再以高价售出岂不能从中获利,于是便和母亲李静莉开始了网上售卖假药的生意。女儿郭明明先从不知名的小网站上以低价购买某品牌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及干粉注射剂,之后,再通过自己的网店将其标以正品高价卖出,而母亲则负责实际接收和发出药品。从开始到案发一年的时间里,两人共获利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明明、李静莉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多次销售假药,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两被告人郭明明、李静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已退回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牧野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